裁判文书详情

解除或撤销强制执行措施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于2015年3月6日作出(2015)景执封字第238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彭**所有的位于景洪市金沙滩广场北侧<临江苑小区>2幢9号(房产证号为00105428)房屋,现因该房屋三次流拍后,被折抵于申请执行人王*,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彭**所有的位于景洪市金沙滩广场北侧<临江苑小区>2幢9号(房产证号为00105428)房屋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