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杨**申请执行飞**、陈**房屋买卖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杨**申请执行飞**、陈**房屋买卖纠纷,本案保全标的为346500.00元【保全查封陈**所有的位于楚**宿家园16幢3单元202室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00142991号】,现已保全查封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楚雄市人民法院(2015)楚*初字第3025-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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