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沃得国际**限公司与被告云南友**限公司、云南福之骏工程机**公司、洪**、洪秀程王**、王**、尹*、朱**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在收到本院传唤后未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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