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姚**与朱**、黄**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姚*献诉被告朱**、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姚*献以与被告朱**、黄**自行协商解决为由,于2015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姚*献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原告姚**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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