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与洪**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案由:合伙协议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15年8月21日

待裁事项: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裁判结果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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