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朱**诉被告玛纳斯**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朱**诉被告玛纳斯**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8日受理后,于2016年3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被告玛纳斯**限责任公司对原告朱**提交借条上加盖的”玛纳斯**限责任公司”公章的真伪性及该公章在借条上形成的时间申请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原告朱**以案外和解为由,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玛纳斯**限责任公司的起诉。经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朱**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