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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与申志亮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申**因与被上诉人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2015)牟*初字第406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中牟县人民法院已向申**送达缴纳上诉费通知并告知申**如逾期未交将按撤回上诉处理,但申**一直未交纳上诉费。经本院催交,申**仍未交纳。经本院合法传唤,申**无正当理由亦未到庭参加诉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申**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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