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四川**限公司与咖啡陪你管理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人四川**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咖啡陪你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因DG20141217号食品采购合同争议仲裁一案,于2014年12月21日提出对咖啡陪你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财产保全的申请。中国国**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将保全申请提交本院。北京中**保有限公司承诺为申请人四川**限公司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四川**限公司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咖啡陪你管理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三百万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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