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人四川**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咖啡陪你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因DG20141217号食品采购合同争议仲裁一案,于2014年12月21日提出对咖啡陪你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财产保全的申请。中国国**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将保全申请提交本院。北京中**保有限公司承诺为申请人四川**限公司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四川**限公司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咖啡陪你管理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三百万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